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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多次公开辱骂副总致其自残 法院判了

新闻资讯 副总,老板,法院,字眼,指向,例会,汉奸,骗局 06-18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王某因怀疑副总黄某泄露其个人行程信息,致其出差时被人跟踪堵截。于是多次在微信群等场合辱骂黄某,致使黄某割伤颈部以自证清白,后又出现重度抑郁情绪。对方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在公司例会中言语指向黄某,并使用“内鬼”等字眼,导致其他与会人员亦对此附和,该行为导致黄某情绪激动,割颈受伤。之后,王某又在微信群中发送文件,称“二黄伪造国家机关公有住房文件”“揭秘集资骗局”,并以“汉奸”“邪不压正”字眼指向黄某,故法院认定王某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目前,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令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损失费2173.43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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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黄某,王某,字眼,东城区,邪不压正,法院,情绪,文件,精神损失费,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