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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百亩核桃树被砍:律师称涉事双方均有不妥,专家建议相互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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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视频剪辑 舒隆焕

近日,陕西咸阳长武县枣园镇寨子村承包户晋先生向媒体反映称,他承包的一处核桃园约4500棵核桃树在3月初被人砍伐,数日后报警。

寨子村村干部和村民称,他们砍树是因为晋先生违约在先,其未支付承包合同约定应于2020年12月1日支付的7万元承包费。晋先生则表示,拒付承包费是因为他未能拿到一笔涉林补贴。

枣园镇政府有关人员称,本次村民砍树的行为,源于晋先生与村委会存在合同纠纷。晋先生承包的核桃园里一共近3000棵树,村里组织村民砍了1637棵,留下1094棵。

律师表示,此案例中双方均有不妥之处,可通过诉讼解决双方纠纷。专家称,若将该案例纳入清理“不能最大化保障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合同的范畴,应对合同的有效性,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程度,拖欠承包费情况等进行依法依规的调查、评估。

航怕核桃园局部

航怕核桃园局部

长期研究土地法的专家崔向前教授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近年来,多地陆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其目的是解决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混乱问题。随着时间、关系和利益等多种因素叠加,此类问题在一些农村变得更加复杂,合同清理就是要向这一乱象宣战。

崔向前教授建议,此案例中,双方解决合同纠纷,首先当地有关部门需核对承包合同签订之时的程序,例如核查村民代表会议及会议记录等环节是否合规。其次,对承包方是否有权领取林业补贴的资格进行认定,确认补贴受益人到底是享有林业产权和所有权的寨子村村委会,还是享有林业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实际承包人晋先生。同时,若将该案例纳入上述清理“不能最大化保障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合同的范畴,也应对合同的有效性、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程度、拖欠承包费情况等进行依法依规的调查评估。

同时,崔向前教授提醒,要审慎、稳步、依法依规推进涉地类涉众型纠纷解决,不能一蹴而就,农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不能简单地一废了之,否则容易引发更大的矛盾,激发基层不稳定因素。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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