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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木块砸死老人案”宣判:肇事男孩方主责赔58万,物业次责赔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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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引发广泛关注的渠县“天降木块砸死老人案”,一审判决结果终于出炉: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

9月16日,死者肖某某的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属已收到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红星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

目前,两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事发小区 受访者供图

▲事发小区 受访者供图

被告物业方作为案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楼栋的物业服务区域负有管理、安全保障等义务,虽在顶楼围栏上设置有“严禁攀爬””等字样,但对于案涉楼顶带有钉子的木块未发现并进行及时清理处置,从而形成安全隐患,导致本案后果的发生,因此,物业方未完全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本案的次要责任。

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法院依法确定被告杨某、张某秋承担本次事故 70%的责任,被告物业公司承担本次事故30%的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定通过原告起诉要求赔偿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83万余元。此费用按照前述责任比例承担,被告杨某、张某秋应当承担58万余元;被告物业公司应当承担24万余元。

9月16日,死者儿子肖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近日已收到小区物业方和肇事方上诉书,两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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