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狗咬人导致刑罚主人,到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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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对因养狗引发的城市治理问题,执法机构要积极承担起监管责任。
狗的问题,因涉及地域差别、民族特点、风俗习惯等各方面因素,目前主要还是由地方立法予以规定的。
为了治理养狗问题,全国很多地方都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法法规或政府规章,包括《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等。
然而,在相关法律制度并不缺乏甚至相对健全的前提下,一些地方的养狗问题依然成为社会“顽疾”,引发了各界的强烈不满,原因之一就在于相关法律得不到有效的落实,执法者未能履行好监管职责,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
因此,要让已经颁布的法律“长牙齿”而不是沦落为“纸老虎”,执法部门就必须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依法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既要对虐待宠物、遗弃宠物的行为依法处理,让宠物得到人道的对待,更要对违法养犬、恶犬伤人的行为依法严惩,让公众能够切实感受到秩序与安全。
狗的问题,本质上是人的问题和管理的问题,它不仅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难题,也提供了一个改进和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契机。 在传统社会,狗曾经在乡村与人和谐共存;在现代社会,狗也一定能够在城市中继续与人友好相处。
如果每个爱狗人士都能依法养犬,考虑一下邻居的感受,尊重一下他人的权利,如果不养狗的人能够对养狗行为多一份理解和容忍,如果政府能够依法承担自己的管理职责,严格规范执法,我们就会发现,狗的存在不仅没有让城市更糟糕,相反,它让城市更有活力,让生活充满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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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萧轶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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