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高考期间强制企业停业停工?好心,但违法
这种做法,既悖离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当地营商环境的破坏。因为它影响到企业、商铺可以进行稳定有序经营的营商信心,也无法建立起公众对于地方政府践行“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等理念的信赖。
很多网友在看到上述通告时指出,行政执法“任性”的地方,往往都是经济并不繁荣的地方,这似乎显得讽刺。其实,考察法治与经济之间的正向关系就会发现: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这是最朴素的道理,实践起来却并不容易。
回到大面积停产停业,即使地方政府真有充分理由要求某些企业或商铺在某段时间内,为了某项绝不容忽视的公共利益而停产停业,按照法律规定,政府也需对企业和商铺为公益所做的特别牺牲而予以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和数额,又可参照《国家赔偿法》里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停产停业处罚的赔偿。
没有任何弥补就要求私人作出牺牲和让步,即使这个决定是政府所做,也同样无法经得住合法性检验。由此出发,上述地方政府的通告中,要求有关企业必须停产停业,如果不停业停工还要被重罚,不顾这些企业、商铺可能遭受的损失,同样体现的是权力任性。
高考中考时期,我们祝福每位参加考试的学生都能得偿所愿,顺利通关,为自己赢得更美好绚烂的未来。但是,更好的未来并不只依赖于个人努力,它同样关乎我们生活的社会是否真的遵从法治、尊重权利,是否珍视生活在这个社会下的每个个体的尊严。
所以,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未来,并不只是在他们高考和中考的这几天,就简单下令要求娱乐场所和建筑工地进行停业停产,而是在每一天都真正努力地给他们提供一个更良善正义的社会环境。
“法治理想国”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师陈碧、赵宏、李红勃、罗翔共同发起,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栏目。
主编 | 萧轶
编辑:一起学习网
标签:场所,环境,噪声,噪声污染,文化娱乐,地方政府,考试,秦安县,中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