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妇挖塘养鱼被控非法占用农地罪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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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道县白马渡镇白马渡村村民孙小萍因在承租的双牌水库库区内“开挖鱼塘”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今年6月,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7月22日,道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孙小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孙小萍一方提出上诉。10月17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11月15日,孙小萍挖塘养鱼被控非法占用农地罪案二审宣判。孙小萍非法占用农田的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可免予刑事处罚。
▲二审判决书截图
永州市中院的二审判决,撤销了道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认为孙小萍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孙小萍要于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将被占用农用地恢复到可耕种状态。
红星新闻记者从家属处获悉,目前孙小萍已被释放回家。其仍坚持自己无罪,将会申诉。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一起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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