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全网征集“侵权处理办法”,仍有人“顶风作案”
12月16日晚,“胖东来超市”发文征集“侵权处理办法”,称目前网络平台和实体经营出现大量未经授权,使用和冒用胖东来企业名称、商标商号销售非胖东来商品的现象,会对消费者造成很大的混淆和误导,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及品质隐患,严重损害到顾客的消费安全和消费权益,同时伤害社会诚信。
具体侵权表现及类型如下:
1、冒用胖东来 DL 名义售卖非胖东来商品(对商品夸大和虚假宣传、获取不正当利益,知识产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2、冒用胖东来 DL 名义售卖胖东来商品(黄牛、直播间,造成公众误导及混淆,知识产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3、不当言论曲解、诋毁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
4、侵犯人格权(肖像权、隐私权、声音权益等);
5、伪造与胖东来客服的聊天记录,虚假营销;编造在胖东来购物的虚假视频,营销非胖东来商品;
6、利用胖东来的商誉作为背书,对某种商品夸大和虚假宣传。
专家:呼吁更多的经营者,像胖东来一样维护权益
胖东来征集“侵权处理办法”,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的表现,同时也会对零售行业、电商行业、服务行业等产生影响。
北京市道可特(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威律师表示,胖东来作为零售行业的知名企业,其积极处理侵权问题的态度和行动,会使其他零售企业更加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商标、商号、商业信誉等方面。促使它们加强对自身品牌的管理和维护,增强防范侵权行为的意识,避免自身品牌被冒用、滥用,从而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胖东来在处理侵权问题上的积极态度,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罡认为是值得肯定和赞赏的。“在胖东来的公告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是有两个动机的,一个是维护自身的商业信誉,还消费者合理健康的消费环境;另一个是善意的提醒,提醒一些人依法依规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梅志罡教授还表示,胖东来的维权不单是为自己维权,也是为社会维权,为营造健康、积极、有序的商业氛围服务。“胖东来为商家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也为维护诚信社会做出了示范。呼吁更多的商家像胖东来一样,既维护自己的权益,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提醒同行们共同努力,一起打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
(长江云新闻记者 谢雅静 张益恒)
编辑:一起学习网
标签:东来,商品,办法,权益,商业,自己的,虚假,人格权,超市,社会